當年今日
男子上訴得直
謀殺變誤殺
蘋果日報 2012/06/15 06:00
一名被判謀殺罪成的男子,獲上訴庭改判誤殺,押後至月底判刑。
上訴庭指,原審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員,又認為除非被告功夫了得,否則一拳揮向死者,只會打傷死者,不能證明被告有意殺人。
有5次暴力案底的45歲被告,前年8月12日在將軍澳健明邨與一名街坊爭吵時,揮拳打向對方面部,事主後腦撞地受傷,送院後延至翌日不治。經審訊後,高等法院裁定被告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被告不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