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10月5日抗議政府清拆利東街(喜帖街)的12名示威人士,涉嫌拉起橫額堵塞街道,遭警方移離現場,被控阻街及阻差辦公等14項罪名,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指當日的示威行動合法,警方無權移走被告,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被告聞判後歡呼拍掌。
眾被告在庭外大喊「郁就告阻差,唔郁就告阻街」的口號諷刺警方無理檢控,被告冼惠芳表示他們是「關注城市規劃民主化」的義工,一直默默替喜帖街老街坊服務,發展至政府偷步清拆,他們這群年輕義工才逼不得已走在最前線,並非為半點虛榮。至於他們曾投訴被警方「剝光豬」受辱,該組識發言人表示會循民事追討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