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指,被告自2004年被聘用為食環署街市助理(非公務員合約),並於黃大仙大成街街市工作。去年被告向食環署3名職員交出13張醫生證明書,並放了19日病假,其後遭被告女上司查核醫生證明書揭發。被告在警誡下,承認透過電腦及打印機製造涉案證明書,警方亦在被告的電腦中找到有關檔案。
辯方昨為被告申請保釋時指,被告有年老雙親,父親患糖尿病及高血壓,他想繼續照顧父親,並在監禁前作好準備。但裁判官質疑:「之前有冇諗過會被拘留?」最後拒絕申請。
醫生吳尚義昨回應指:「我都唔識佢(被告)嘅!我從來都冇幫佢睇過病,更加無開過醫生紙畀佢啦!」
案件編號:KTCC166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