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瑣事與家婆爭吵後,江蘇一名女子一怒之下竟將親生女兒從二樓摔下,所幸孩子只受了輕傷。江蘇新沂市法院日前一審,認定扔女兒的蔡某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因其患有復發性狂躁症,故免於刑事處罰。
今年25歲的蔡某結婚後,與丈夫家人平日裏雖然偶有爭執,不過關係還算不錯。今年5月4日晚上,因家庭生活上的一些瑣事,蔡某與婆婆吵了一架。爭吵聲把不到4歲的女兒嚇得大哭不止,蔡某便去抱女兒,見女兒還是啼哭不止,心煩意亂的蔡某變得愈發不耐煩,一氣之下作出令人瞠目結舌的舉動。
只見她抱著女兒爬上二樓樓頂,婆婆發現情況不對,剛喝問「你幹什麼……」,話還沒說完,就見蔡某將孩子從樓上摔下。婆婆頓時被嚇得半天沒回過神,而清醒過來的家人迅速衝到樓下,抱起孩子送往醫院搶救。所幸,由於孩子落在草地上,只造成顱骨骨折、左股骨下段骨折,後經法醫鑑定,構成輕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