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早於2005年已推出違章曝光台,將行人和騎單車違章者的照片寄到上海交警總隊存檔;2006年又進一步將違章行為者的照片,送當事人工作部門或住宅區,張榜曝光。而這次更進一步要在報張或電視上曝光。有市民認為此舉可以迫使違章者,有所節制;但也有市民反對,認為涉及侵犯私隱;而當地律師認為,此舉在法律上存在灰色地帶,雖未必侵權,但合理性存疑。
截至今年8月底,上海交警已累計處罰兩亂(即行人亂穿馬路、非機動車亂騎行)違法行為778萬多宗。而早於8月中旬,南京市已試行媒體曝光政策,當地三個電視欄目、七家報紙和一家專業網站均配合播出或刊登行人違章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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