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指,女設計師前年11月23日深夜在港鐵西灣河站乘搭扶手電梯時,感到右大腿內側有物件觸碰,回頭下望見31歲被告謝啟峰。被告立即用右手遮蓋手機,在事主質問下承認偷拍裙底。警員接報前來,在被告手機另發現5段裙底影片,分別在同月16、17及20日偷拍,其中兩段的偷拍地點同在西灣河站。
被告原被控9罪,昨承認其中4罪,其餘獲撤控。辯方求情指他與妻子於前年11月8日結婚,但因經濟困難不能擺酒,新婚妻子要跟岳父同住,他則與父母暫住,但兩人現住在一起。妻子不僅撰寫求情信讚賞他顧家及相信他不會再犯,昨更到庭支持。辯方指被告大學畢業後,從事會計工作,月入二萬元,他已感後悔。裁判官索閱他的感化等報告,還柙至下月5日判刑。
案件編號:ESCC619/17
■記者陸羽平、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