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報道,中國國有礦業公司雲南錫業股份前董事長肖建明去年據稱「主動」回國。肖建明早2010年到美國,但中方幾經努力未能令他歸案,直至出動民事訴訟手段。雲南錫業一個單位去年在加州法院起訴了居於加州聖馬特奧的肖建明,指控他挪用公款並轉移到女兒名下,將父女二人列為共同被告。
訴狀指控肖建明的女兒並非雲南錫業員工,卻在2002年至2006年間,獲得超過20萬元美元(約155萬港元)的工資及相關款項。肖建明從未在法庭上回應指控,但在訴訟提出約一個月後,肖建明突然返回中國。比較特別的是肖建明啟程前幾天,雲南錫業申請撤銷案件,但未有交代原因。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局長克里斯托弗.雷早前批評,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2014年提出獵狐行動,表面上反貪污,捉拿潛逃海外的貪官和經濟罪犯,但事實是打擊海外華人,包括美國華人的反對聲音。
美國《華爾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