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一年】新晉大狀被迫快速升呢 親眼目擊警暴嘆架構已崩壞

蘋果日報 2020/06/11 00:01

律師警暴抗暴一年

反送中抗爭浪潮中,濫捕受害者眾。檢控大時代當前,很多法律界新人被迫由無知的小孩一晚長大。有新晉大狀笑言,原本可能需時四至五年累積的探訪警署及上庭經驗,在這一年變得無日無之,「不幸地」迫使初哥經驗值快速飆升;但同時,每場抗爭落幕後,營營役役遊走各區警署,卻讓他們親歷無數的程序不公與警暴。
執業數年的大律師李煒鍵,初出道時參與過梁天琦等人的旺角騷亂案,不久又遇上反送中浪潮大量被捕人士,可謂與抗爭案結下不解緣。去年中至今,他曾到警署接見超過200名被捕者,其後需持續跟進上庭工作的抗爭案也有數十宗。雖然大部份案件有民間基金代繳法律開支,但他透露,法律代表在警署會見當事人及跟進被捕最初48小時的工作,大多是義務免費性質。
社工「執仔」 律師「救人」
社工界流行將協助被捕者暱稱為「執仔」,李煒鍵則自言更多時到警署的感覺猶如救急扶危、拯救生命,甚至有如「戰地律師」,抱着的信念是越快抵達見客,便能越快停止當事人受警察毆打或逼供,越能「救人」。之所以稱警署為戰地,是因他遇過當事人扣留的警署外有衝突,警署落閘,同時有催淚彈劃過他的頭頂上空。
在公開法庭上,法官、傳媒、公眾聽過無數警暴逼供的投訴,都是流於言語鋪陳,大狀和被捕者面對的警暴,卻是多感官刺激。李試過見客時,眼前當事人正血流披面,要遞上紙巾止血。除了「打」,警署內工作似乎更多是「嚇」、「氹」、「拖」。大眾以為法律人員最市儈,會面時間分秒必爭,但其實在警署內九成時間是空等。由於擔心隔牆有耳,李指很少律師會在警署內與當事人深入討論案情,大多只會解釋和提醒被捕者應有的合法權利,簡單直接,15分鐘足夠會見一人。
會面時原來已錄口供 大狀嘲:呢方面警方效率真係好高
可是,最常見是警方拘捕帶署後,以層出不窮的名目拖延被捕者見律師,有時午夜拘捕,天亮才見人:「等四、五個鐘算快喇!」李煒鍵指最離譜的是,明知某被捕人在警署內,值日官卻託詞紀錄簿上不見其名,佯稱無法安排;至終於等到會見,殊不知被捕者已錄了口供,「好多係被捕後一個鐘之內已經落咗口供,喺呢方面,警方效率真係好高」。
而化名Faith的女大狀入行短短一年多,已處理約30名抗爭者案件。她稱義務律師團隊需根據被捕人士名單,遊走事發地點附近各個警署查問。有時到達警署等候良久仍找不到目標被捕者,例如下午2時稱「嚟緊」,至午夜12時仍未見人。
被捕者父母不問控罪詳情 只問子女「傷成點」
有被捕者反映,警車不知何故不停兜圈,駛了很久才返回警署。Faith指出,明明見律師是被捕者權利,惟警方出盡辦法剝削,在反修例案件中情況特別嚴重。一味拖字訣,牽掛的還有在警署外等候的被捕者父母。「悲慘嘅現實係,佢哋唔係問控罪詳情,而係問傷成點……冇穿冇爛係奇蹟」。
被捕者被打至頭破血流,她要求將傷者送院,亦非易事。警員諸多刁難的藉口包括沒人手、沒時間、「冇凳」,甚或假扮已召白車,「真係好無聊,只係為咗玩嘢」。7月中,她在電視直播中看見一名被捕少年上警車時沒受傷,但在警署會見時卻「爆頭」兼滿身傷痕。她着女警安排將少年送院,女警竟稱:「我睇唔到佢有明顯傷痕喎。」
「明知你有律師都咁樣,好難想像冇律師會點對佢哋」
女警這番話令Faith憤怒又激動,當下很想哭,「點解要去到呢個地步呢?對你嚟講都係一份工作啫,呢個(被捕者)係人嚟,如果佢係你嘅仔女呢?」她直言對香港警察很失望,更確信律師工作能監察警方如何對待被捕人,「明知你有律師都咁樣,好難想像冇律師會點對佢哋」。根據她經驗,被毆打得最嚴重的被捕者,最後均不會被落案起訴,因為到上庭時難以解釋。
年資最淺的女大狀Riley去年中入行,已收過被捕者投訴在警車上被警員毆打、雷射筆照眼、粗口侮辱等;回到警署,更有男警隨便在女廁出入。但警暴和程序不公之魔爪,延伸範圍遠超警車警署以外。有次客人被搜屋,Riley在門外不斷拍門要求見當事人,惟不但不獲回應,現場指揮官更向下屬明言:「當佢透明得㗎喇,唔使理個律師㗎。」
Riley回想當時感到無助及崩潰,「好嬲好嬲」:「你知佢唔跟程序,佢都知自己唔跟程序,但佢知你冇嘢可以做到、奈佢唔何,所以繼續唔跟程序。成件事好荒謬。」她指最不公平、令她最憤怒的,是政府「唔係跟個遊戲玩」,警權不受限制;示威者用武力後要面對法律,但警察使用過份武力則沒有後果。
大狀對警方盡失信心 「佢哋唔係處理反修例案件先係咁」
濫捕個案不少無稽得令人哭笑不得。有次她在警署為一名老婦處理保釋,對方一身街坊裝束、穿上拖鞋、攜着一袋餸菜,其間老婦更問她:「啲菜都唔知兩日之後食唔食得,係唔係要48小時之後先出得返去呀?咁我袋菜點?」其實老婦只是買餸回家,出入口卻被封鎖;她向警員解釋,警員卻不理會,於是她說了一句粗口,即遭拘捕。
香港人經歷這一年的動盪後,漸漸對警暴問題有覺醒,但在律師眼中其實司空見慣。Faith指出,有次處理一宗無關反修例抗爭的案件時,她抵達警署接見少年疑犯,少年卻不斷要求她離開,更突然向母親「爆喊」,其後思疑多名警員錄口供時輪流毆打和以粗口侮辱他,「叫佢『曱甴』同『垃圾』,打到佢答『係』為止,成個心口傷晒」。警員更疑恐嚇少年不可向律師透露,「如果唔係就知死」。
Faith替少年向投訴警察課投訴,未幾已收到電話滋擾,少年更一度被黑社會捉走打傷,要脅撤銷投訴,少年最終因擔心人身安全,放棄投訴。Faith謂:「真係好恐怖,唔明發生乜嘢事。」她稱自此對警方完全失去信心,認為整體架構也崩壞,「我覺得冇得救,佢哋唔係處理反修例案件先係咁,根本由始至終都係」。
記者 伍嘉豪 劉偉琪 袁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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