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底警03年3月上旬認了「14K」的「小寶」為「大佬」,小寶叮囑他:「以後有人蝦你,可以響14K洪發山毅字堆小寶嗰朵」。警員其後知悉小寶姓陳,81年加入警界,曾駐守深水埗重案組。警員憶述,他在04年5月3日陪同小寶到尖沙嘴ClubUno卡拉OK,他首次看見次被告鬍鬚勇,對方介紹「長毛」給小寶認識,次被告說:「呢個係長毛,佢跟我嘅,大家都係14。」
當日正值長毛生日,卡拉OK內共有百多人陪同他切蛋糕慶祝,首被告其後出現,他向小寶說「我係14洪發山」,兩人交換手提電話號碼,聲稱有事可互相幫忙。卧底警員與小寶及其他成員到另一間酒吧消遣至通宵達旦。
警員昨接受辯方盤問時否認當晚飲很多酒,辯方又指現時若有人自稱是「14K」成員,可能會說「我係冧巴」或「14」,甚少自認是「洪發山」,警員表示,他仍做軍裝警員時,偶然會聽到「洪發山」一詞。
案件編號:STCC223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