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網誌】劉怡翔:正積極設立有限合夥基金制度
私募基金劉怡翔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劉怡翔撰寫網誌闡述本港作為私募基金樞紐的前景,稱政府正檢視香港在私募基金的成立和註冊方面的法律框架。
劉怡翔寫道,港府正檢視私募基金的成立和註冊的法律框架,稱香港的私募基金大多以有限合夥制度在開曼群島等其他司法管轄區成立。香港雖然有《有限責任合夥條例》,但條例在大約一個世紀前訂立,已不合時宜,並舉例指出,該法例沒有訂立條文為資本投放和利潤分派提供彈性,也不能讓基金在合約方面享有所需的靈活性,以及提供簡單直接的解散機制。
為推動香港成為私募基金行業的在岸中心和一個更全面的基金服務中心,港府正積極設立有限合夥基金制度,促使私募基金公司考慮把它們的基金在香港註冊,這是成立、開展及營運私募基金流程的一部分,過程中會用到香港在會計、法律及稅務方面的專業服務,為香港帶來實質的經濟活動。
•有限合夥基金制度將是註冊制度,須向公司註冊處處長提出申請。
•有限合夥基金須在香港設有註冊辦事處,並有至少兩名合夥人,即一名普通合夥人和一名有限責任合夥人。
•普通合夥人須代表基金向處長提交周年申報表,並委任一名投資經理及一名核數師分別執行日常的投資管理及每年審核有限合夥基金的財務報表。
他續指,政府已經在今年第三季諮詢業界,並會周一(12月2日)諮詢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目標是在2020年上半年把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作首讀和二讀。港府亦研究引入更具競爭力的稅務配套安排,以吸引私募基金在香港成立及營運,有信心香港繼續成為亞洲領先的私募基金樞紐。
現時香港是亞洲第二大私募基金中心,至2018年年底,香港520家私募基金公司管理的資產總值高達1.2萬億港元,規模僅次於中國。全球最大的20家私募基金當中,有15家已在港設立據點,而香港亦是內地私募基金發展海外業務的跳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