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讀者程小姐剛完成美甲課程,現於一家美容院工作,為顧客提供美甲服務,收入與美容院負責人七三分賬。她說自己沒有底薪,生意好時每月有萬多元,亦試過只得2000元。程小姐想問,收入不穩定,應如何計算強積金供款?美容院負責人要為她供款嗎?
答:程小姐首先要釐定自己與美容院之間,是否存在僱傭關係,可向勞工處查詢。假如程小姐是受聘於美容院,其僱主就必須為她開立強積金戶口,每月按程小姐有關入息,供款5%。至於僱員程小姐,每月薪金如少於5000元,或工資是以日計算,日薪不足160元,則毋須供款;否則會在其有關入息中扣除5%,作為註冊強積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
有關入息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予僱員的任何工資、薪金、假期津貼、費用、佣金、花紅、獎金、合約酬金、賞錢或津貼(包括房屋津貼或其他房屋利益)。僱員和僱主皆可選擇在強制性供款以外,作出額外的自願性供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