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主管透露案件開審前,一度擔心霍母會否出庭作供,畢竟要母親指控兒子謀殺實非易事,他也估不到霍母堅持作證。主管指霍母除了丈夫及兒子,在港並無親人,她選擇出庭不單為丈夫討回公道,同時也向夫家親友作交代,她作供完畢後一度表示打算返回菲律賓生活。
不過有橫台山散村的街坊日前補充,Irene仍居住案發單位,並獲一男一女親友陪伴,包括從菲律賓來港的Irene母親。按土地註冊處資料,案發單位是Irene及丈夫的自置物業,二人以長命契方式持有業權,律師梁永鏗指夫婦其中一方過世後,在生的配偶可擁有死者的業權。
審訊時霍母身穿中袖外套出庭,右手前臂露出多道刀疤,作供時未有多看犯人欄內的霍立賢,霍對母親所述的慘痛經歷毫無反應,探員指霍母曾到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探望霍,但霍表現冷漠,反而他在庭上聽到女友分手的事嚎哭起來。惟母親對兒子的愛無法改變,霍母離開法庭時轉身望了兒子一眼。其實霍對父母的冷漠,在案發時顯露無遺,霍母求他手下留情時大叫「I very love you. Don't do this to me.(我非常愛你,不要這樣對我。)」霍卻無動於衷,令母親身心留下不可磨滅的傷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