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佛門警訊赴廉署舉報寶蓮寺 挺身善信:我哋有呢個責任
廉政公署寶蓮寺翁靜晶佛門警訊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團體「佛門警訊」代表黃小姐,就近日有報道指寶蓮寺高層持有私人公司收取利益,最少有5名寶蓮寺董事牽涉其中,今早到廉政公署投訴要求調查。林卓廷指,有關報道獲得內部文件顯示,部分寶蓮寺法事收入是由寶蓮寺高層持有的私人公司梵唄和音有限公司收取,最少有5名寶蓮寺董事收取該公司顧問薪酬,每季3.75萬至7.5萬元不等。
他指根據公司註冊資料,寶蓮寺屬擔保公司,亦是《税務條例》第88條下獲豁免繳税的慈善機構,其董事不得收取董事袍金。他質疑寶蓮寺董事透過梵唄和音有限公司收取酬金做法,有否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林卓廷又致函税務局局長黄權輝,促税局澄清寶蓮寺的慈善機構資格,質疑寶蓮寺的殯儀法事收資,只收現金但不發任何單據,是否有人意圖瞞税。
林卓廷表示,如寶蓮寺董事局並沒有同意個別董事利用他的職權得到金錢利益,有可能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 任何代理人無合法櫙限或合理辯解,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作為他作出任何與其主事人的事務或業務有關行為的誘因或報酬,即屬犯罪。他表示事前曾與翁靜晶商議,最後決定舉報,但翁目前不在港故今日未有到場。
自稱曾是寶蓮寺的善信、「佛門警訊」代表黃小姐表示,不滿信眾的喜心被佛門不良分子利用,故願意挺身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