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罪成】林鄭曾俊華唐唐撰求情信
黃楚標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何周禮曾蔭權罪成
前特首曾蔭權上周五被陪審團裁定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法官今午聽取其求情,並處理陪審團未能達成裁決的首項控罪。曾蔭權今透過御用大狀向法庭呈上多封求情信,其中包括曾的前下屬、兩名特首參選人林鄭月娥及曾俊華、今有現身法庭替他打氣的黃仁龍、出庭任證人的唐英年及陳方安生等等。
曾俊華則讚曾對香港的貢獻不容置疑,付出時間及心血,為香港、政府;林鄭求情指,重複曾是她的榜樣,並為香港付出;黃仁龍在求情信中讚揚曾蔭權為政改的貢獻,及曾個人對香港的貢獻,形容曾為香港仔,任公職期間一直致力推動政府發展,成立不同的委員會處理香港事務。唐英年則指他有遠見、有主見,樂意聆聽他人的意見。
而前下屬陳方安生則指,曾蔭權曾任職3司,曾是草根出身,是一直勤力貢獻社會,定罪對他而言而是已經懲罰。辯方並總結行政會議成員、前常任秘書長及政府官員包括曾德成的求情信,指對定罪感到傷心,認為曾有主見,工作投入認真,對香港有重大貢獻。
辯方強調曾是少數服務政府年資如此長的公僕,帶領香港人越過不同挑戰,包括沙士及在政改事宜上的貢獻,功不可沒。強調曾在任期間,勇於面對挑戰及困境,一直以港人利益為依歸做事。
曾蔭權面對的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指他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接受深圳福田東海花園三層式住宅的整修及裝修工程,及後於上述時間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身份,批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提出的聲音廣播牌照申請、交還用於提供AM電台服務的聲音廣播牌照申請,以及李國章以該公司董事兼主席身份作出控制的申請。
而被陪審團裁定罪成的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則指曾蔭權於上述期間以特首及行會主席身份參與決定DBC的申請時,隱瞞他與DBC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深圳住宅進行商議。
【曾蔭權涉貪事件簿】 http://bit.ly/DTS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