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指,負責5條鉛水邨水喉工程的永興工程東主莫海光,與彩福邨三判恆利工程東主蕭健煌,兩人明知要使用獲房委會批准的無鉛焊料,但因承包公屋項目激烈競爭,含鉛錫條與無鉛焊料價錢,按同等重量計可相差40%,委員會相信兩人因金錢利益決定使用錫條。報告亦點名批評金日工程東主張達欽等多名持牌水喉匠,質疑他們能否為水喉安全把關成疑問。
至於去年爆發鉛禍之初,最先捲入醜聞的分判商何文標,雖在調查中自認是「元凶」,但委員會指負責啟晴邨及葵聯邨水喉工程的何標記,董事總經理何文標的證供可信,有別於其他工程商,不相信他因金錢利益蓄意用含鉛焊料。但何標記地盤主管陳小華則被批評知道含鉛錫條可加快施工進度,故意引入到啟晴邨地盤,罔顧人命。
報告指水務署在持牌水喉匠是否需要親自參與工程問題立場含糊,難令人安心。水務署倚賴持牌水喉匠和認可人士;認可人士卻倚賴持牌水喉匠;而持牌水喉匠則倚賴水務署的最終檢查,最終形成失效的循環。
■記者鄭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