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呂志遠(譯音)任職經紀,年薪約70萬元,於06年6月以約50萬元,向洋名David的李姓友人購入涉案的蓮花LotusExige跑車。被告嘉信汽車維修有限公司,是專向蓮花車系提供售後維修服務的唯一供應商,於案中向原告反申索該筆12.2萬元維修費。
交通意外發生於同年7月21日,原告供稱,他偕李一同遊車河,由對方駕車,怎料駛至天后時撞車,車頭嚴重損毀,李遂將車交被告維修。由於維修需時,原告當時亦忙於籌備婚禮,未有多加理會維修一事。
維修近九個月後,李於07年5月曾簽發一張12.2萬元支票支付維修費後,便取回跑車。惟支票銀碼錯體,被告未能兌現支票,直至同月中,原告再將跑車交回被告維修通風系統,跑車便遭被告扣起,至今一直未能取回跑車,原告其後亦聯絡不上李。
案件編號:DCCJ506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