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洪瑞珍餅店獲高院頒臨時禁制令 本港製造商及銷售商不得用洪瑞珍之名
侵權臨時禁制令洪瑞珍餅店洪家手作洪瑞珍三明治張乙家鈺滿堂實業有限公司
台灣洪瑞珍餅店負責人今年1月入稟本港高等法院,控告香港「洪家手作-洪瑞珍三明治」的製造商和銷售商侵犯商標,冒充與台灣洪瑞珍有關。高等法院今開庭聆訊,法官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被告繼續使用洪瑞珍之名及相似商標,惟不禁止使用「洪家手作」商號。
被告為鈺滿堂實業有限公司以及經營水晶屋的商人張乙家,據了解分別是「洪家手作三明治」的製造商和銷售商。洪家手作近日在本港捲入食物中毒風波,法官陸啟康今亦表示注意到此事,為了保障洪瑞珍的商譽,決定對缺席聆訊的張乙家頒下臨時禁制令,而鈺滿堂實業有限公司則同意頒令。禁令有效至案件完結。
原告洪峻聲和洪勝鏘今年1月入稟,指被告侵犯商標,冒充成原告或與原告有關、又或獲原告授權經營,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被告使用洪瑞珍或「HUNG RUI CHEN」之名營業,以及不准使用有洪瑞珍字眼的網址和社交媒體名稱,並要求被告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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