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花園街縱火案釀成九死多人受傷慘劇,案發一個月後一名思覺失調的小巴司機突然致電報警自認是放火兇徒,令警方大為緊張,警方及後向其妻進行調查,並翻看其住所閉路電視,發現火警發生時他仍在睡覺。涉案司機被控浪費警力罪,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案情,被判醫院令,接受精神治療3個月。
案情指去年12月26日晚上11時半,被告詹權偉(40歲)於落馬洲支線管制站的小巴站,報警訛稱自己是縱火兇徒,並在開工前「索K」,警方將他拘捕。警方向被告妻子進行調查,詹妻指被告10年前開始患有精神病,去年11月30日凌晨5時被告在家中睡覺,閉路電視亦顯示被告於當日凌晨5時20分始離開寓所,但花園街大火約於凌晨4時40分發生,而被告的驗血報告證實他並無索K。
案件編號:FLCC53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