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胡溫上台後開始實行問責制,根據「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的黨政領導幹部,一年內不得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不過,被免官員經常不足一年就復出。以前衞生部長張文康為例,2003年4月因沙士事件被免,同年10月已復出任宋慶齡基金會副主席;同一時期因沙士事件被免的北京市長孟學農,五個月後就出任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委會副主任,此職位被視為過渡職位,四年後孟被調任山西省長。
近年的三鹿奶粉事件、阜陽大頭嬰奶粉事件、山西黑磚窰事件中的官員,被免後也在短時間內復出。西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