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計劃十月以被動形式立法,根據《公安條例》賦予行政長官權力於年底世貿第六次部長級會議舉行期間,在會場附近範圍劃定禁區。香港人權監察主席何秀蘭昨在城市論壇上批評,有關做法違反人權及破壞法治。
何秀蘭指,政府將引用《公安條例》第三十六條發出禁區令,條文指特首有權宣布任何地方成為禁區。她認為現有公安條例足以應付世貿會議期間的示威活動,故沒必要再為特首擴權。她指終審法院在今年七月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挑戰《公安條例》一案判詞中,曾指警務處處長憑條例中含義不清的「公共秩序」概念限制市民集會自由實屬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