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今日起離任的港交所(388)上市科主管韋思齊昨於傳媒茶敍時,並無正面回應是否因大孖沙壓力,而在董事禁售期問題上作大幅讓步,他指歐美商界也不時就監管政策施壓。他形容,要提升本港企業披露資料速度,不能由幼稚園水平大幅提升,「一旦失敗,再激發市場討論會相當困難」,故新修訂方案已是向前邁進。
他又指,上市委員會應如何改組暫無定案,因這涉及制訂政策和監察執行的安排,關鍵是架構重組。若董事會已決定所有上市監管決策,是否需要另設更為上層的獨立部門檢視有關執行。他以一些外國交易所為例,指其董事會若不接納上市政策諮詢組織的建議,便須向公眾交代,以互相制衡,但他沒透露港交所會否跟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