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昨在庭上要求控方交出警方在採取拘捕前所發出的行動指令,惟控方以機密為由,正向政務司司長申請豁免交出該份文件。法官下令將案押後至今天,以待控辯雙方就是否公開文件先作陳詞。
六男三女被告順序為:柳漢強、吳立轅、謝金清、張世傑、黎子榮、戴瑛、李清云、李小雲及李國偉,年齡介乎33至55歲。他們全被控於04年5月至05年6月,串謀管理位於佐敦道寶輝閣的廟佳桑拿。首三名被告另被控處理約4,015萬元犯罪得益。各人均准擔保候審。
案件主管稱,涉案黑錢除了廟佳桑拿的非法收入外,還包括從新龍濤樂、城市桑拿及浴龍館三間桑拿浴室得來的犯罪得益。
去年香港回歸八周年前夕,省港澳三地警方聯手進行代號「驕陽行動」的反罪惡行動,為期11天,打擊黑社會及跨境罪行,本港警方在行動中共搜查近2,000個住所及娛樂場所,凍結按摩賣淫集團共9,000萬元資產。
案件編號:DCCC128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