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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翅騙徒呃手機囚兩月
蘋果日報 2005/04/19 00:00
【本報訊】二十九歲無業男子於ICQ認識五名女網友,先後相約到海鮮酒家共享鮑翅名貴晚膳,並借用事主的手機,一去不返,留下事主獨對昂貴帳單。
被告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因五控盜竊罪被判入獄兩個月。
被告鄒偉業早前承認於二月二十四日至三月五日間,偷取五名女子的手提電話。代表律師指被告的父親本為原居民,家境頗富裕,後因父嗜賭花光積蓄,被告從英國回流到深圳居住。被告曾遭人以類似手法欺騙,以為能夠很容易逃出法網,遂多次犯案並將手機變賣。
案件編號:KCCC14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