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報日前報道前女警被現役警員丈夫毆打案件,受害人劉女士質疑觀塘警署包庇同袍,她指探員在口供紙最尾補充一段,寫下劉女士對於警察是否檢控其夫或簽守行為,她無任何意見,交由警方處理。律師梁永鏗指出警方應根據報案人口供搜證調查,而非要報案人決定是否放棄檢控被告:「未見過咁,CID咁做係留條線,放過打人警員。」
劉女士說,案發日10月3日在聯合醫院驗傷時,向她錄取口供的觀塘CID第6隊警員,突然就丈夫阿榮的檢控,提出三個選擇要她抉擇:追究、不追究或讓其夫簽守行為,劉女士回答無意見,探員在口供紙上特別補充一段,寫下劉女士對於警察是否檢控其夫或簽守行為,她無任何意見,交由警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