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工15小時 司機撞死年輕媽媽囚兩年

蘋果日報 2019/02/22 00:00


【本報訊】去年大欖隧道轉車站發生嚴重車禍。工作逾15小時的貨車司機深夜準備收工,當駛出收費站後因疲倦瞌上雙眼,導致貨車失控越過五條行車線並鏟上巴士站,撞毀九巴休息室,並衝下斜坡,直至撞到其他車輛後翻側才停下,釀1死4傷慘劇。育有兩歲稚子的年輕媽媽被撞至飛到逾20米外,頭骨碎裂、多處骨折,魂斷斜坡底。肇事司機昨認罪,判囚兩年和停牌五年;庭上讀出死者傷勢和播放案發片段時,家屬難忍傷痛落淚。

控方指27歲女死者王曉丹當場死亡,頭顱骨有16厘米長絞鏈式骨折、腦部破裂、蛛網膜下腔出血,以及多條肋骨骨折等。王的家屬昨到庭旁聽,聞王傷勢和看到案發片段時均難忍傷痛落淚,更有女親屬嚎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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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黎建民(白衫)承認危駕引致他人死亡罪,判囚兩年停牌五年。
謝榮耀攝
哽咽欲向遺屬致歉
被告黎建民(52歲)亦雙眼通紅,哽咽承認危駕引致他人死亡罪,他一度欲親自向死者家屬致歉,惟暫委法官何俊堯認為法庭並非適合地方,且被告已透過代表大狀致歉。何官指,從被告求情信可見他對事件深感後悔,希望死者家屬可接納道歉,但亦明白不可強求。

案發於去年1月3日深夜11時,被告載着危險化學物品由葵涌駛往元朗,他駛出隧道後,在收費亭停下逾一分鐘才駕車離開,貨車隨即越過行車線鏟上巴士站肇禍。被告警誡下稱當時感疲倦,「人可能放鬆咗」,瞌上眼睛約6、7秒,無法控制軚盤。

被告透露早上7時半開工,單是駕車已逾10小時,駛入隧道前500米感疲倦,隧道燈光使他更疲倦,但由於隧道範圍內不能停車,故打算抵達終點才休息。惟當他駛出收費亭後因疲倦瞌眼,貨車便失控,而他瞌眼前最後的畫面是收費亭,直至碰撞後才恢復知覺。

何官指危險駕駛是嚴重罪行,若司機不負責任,等同駕駛一架具殺傷力的武器,可造成嚴重後果;被告任職司機30年,理應在駕車前評估自身狀況,否則途中才察覺不適便為時已晚。

何官續指,被告在收費亭停下逾一分鐘才離開,隨即肇禍,並對越線、鏟上巴士站、衝下斜坡等全無印象,可見其疲倦程度十分嚴重,身體根本不勝負荷;在這情況下仍駕車,罔顧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實為加刑因素。巴士站當時內有很多乘客,何官直言「(貨車)再歪多少少,成班人被撞」,後果不堪設想,今次可謂不幸中大幸。

案件編號:DCCC628/18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