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我怎樣不喜歡,甚或討厭,我不能否認市場的需求一般是公正的。個人何物,要賺錢的市場怎可以對我這個小人物青眼有加,專為我而設計產品呢?自己找不到適意的,只可埋怨上蒼做錯了事,把我的品味生得比較特別吧了。永遠不會說自己的品味比別人的好。但有時見到一些不堪入目的產品,我會想,這樣的產品肯定有需求,但為什麼上蒼會做出有那樣品味的人來了?
從小喜歡集中於玩藝的研究,長大了集中於藝術的欣賞與學術的思考,喜歡搞什麼研究創作的,我不能分身到其他事項上去。創作,不管是好是壞,總是給我有點難以形容的滿足感。這樣的人,如果要學、要研究才能欣賞物品,是過於苛求了。
好些朋友對紅酒有研究,請我喝,我只求可以入口,浪費了他們的好意。事實上,我佩服懂得享受的人。但享受也要講研究,要花時間心機。你問我為什麼喜歡莫札特的音樂,我的回應是好聽,不需要學。問我為什麼不常聽巴哈,我的回應是要有點研究才能真的欣賞,所以少聽。
對物品有研究,知得多了,懂得享受,品味是改變了。但我認為不是真的改變了一個人天生下來的品味。天生的品味可能沒有變,只是知得多一點而改變了對物品的需求。
在經濟學上我作過一項小貢獻,那就是假設每個人的品味永遠不變。在這假設下,需求的變動是因為知識或其他有轍可循的因素變動而變動,不是因為品味之變而變。這個品味不變的假設可能比小貢獻大一點,因為以品味變來解釋行為是空空如也,半點用場也沒有。
逢周二、四、六刊出
電郵: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