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九巴司機的被告梁達強(50歲),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罪。控罪指他於去年12月17日,於將軍澳培成路與銀澳路交界衝紅燈,導致余佩泰及吳婉盈身體嚴重受傷。被告欲承認較輕的不小心駕駛罪,但控方不接納。
21歲男傷者余佩泰供稱,畢業於浸大國際學院音樂系副學士,擁小提琴八級程度。他原計劃專注練習,應考演藝學院演奏課程,不料意外後,「一首協奏曲學好耐都未學好,好氣餒,咁簡單都做唔到」,最後因質疑自己能力而未有報考。
控方案情指,余吳二人橫過肇事馬路時,行人過路燈正亮綠色燈號,惟被告衝紅燈將二人撞倒,事發時並無任何響號。警方到場後,被告稱當時的交通燈號為綠色,故繼續行車,但受害人依然踏出馬路,他閃避不及始將二人撞傷。
案件編號:DCCC5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