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私家車司機清晨時在西營盤干諾道西倒車行駛,撞倒一對年老夫婦後不顧而去,警方跟據西隧閉路電視影帶追查。他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危險駕駛等三項罪,主任裁判官鄧立泰直斥該司機駕駛態度不對,只為自己方便,罔顧他人安全,倒車達170米,撞倒夫婦後沒施援手,案中沒有人身亡純屬好彩,將司機還柙至下月4日,等候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
45歲被告王志輝在餐廳工作,已有22年駕駛經驗,他求情時解釋,事發當日他趕往荃灣任職的餐廳取物,才愚蠢犯案。被告承認危險駕駛、交通意外後沒有停車及交通意外後沒有報案共三項罪名。
事發於今年6月15日清晨5時許,被告駕駛私家車沿干諾道西天橋向西區海底隧道而行,駛至正街交界時停車,並以時速18公里倒車,沿干諾道西行駛約170米至東邊街交界,撞倒一對過馬路的老夫婦,其中86歲老婦容二妹遭被告座駕的擋風玻璃撞倒,被告卻不顧而去,附近居民目睹意外發生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