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政制被設計成非驢非馬,行政與立法的關係畸形,擁有行政大權的政府,居然沒有民意基礎,背後也沒有執政黨撐腰(保皇派並不是執政黨)。另方面,負責監督政府的立法會代表性不足,權力太小。結果,在嚴重扭曲的政制下,自然發生眾多政治、經濟和社會危機。溯本正源,北京應明白到,要改善特區政府施政、理順社會矛盾,甚至解決各項危機,徹底的政制改革迫在眉睫,立法會則是政制改革的橋頭堡。
功能代表制 以小控大
這次立法會選舉,民主派獲一百一十多萬選民支持,得票率逾六成,但僅獲二十五個議席,比例約為四成。相反,保皇派得六十多萬選票,得票率低於三成八,卻擁有三十四個議席,成為多數派。出現這種「以小控大」局面,根本原因就是功能組別這種小圈子選舉。
不知是故意設計,還是無心插柳,香港立法會功能組別的組成與中國全國人大竟驚人地相似。中國人大代表制度的精粹就是讓它成為社會的縮影:社會有山,它也有山;社會有水,它也有水;社會上有教師、軍人、科學家,它就必然有這些界別的代表。同理,香港立法會也是社會的縮影,社會上各個界別都有代表擔任立法會議員。
「代表」是這種議會制度的核心,以此反映民意。但代表們(或功能組織議員)很多時候並不代表界別的整體利益,他們跟政府討價還價時,首先爭取的是他們自己或支持他們的財團的利益,其次才是整個界別的利益。而且,功能組別議員的個人利益,很多時候與其他同業,甚至社會整體的利益有着天然衝突。在此情況下,他們又怎能代表民意、反映民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