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送中|家屬委託律師被退出案件 疑辦理公證時身份被洩

蘋果日報 2020/09/27 18:29

12港人送中檢察院批捕拘留

(新增內容)12名港人上月底疑涉偷渡往台灣時被廣東海警截獲,一直拘留在深圳鹽田看守所,已經踏入第36日,但廣東省公安仍未向檢察院呈請批准逮捕,而家屬委託的律師持續受到當局干擾。據了解,一名受郭子麟家屬委託、此前未到過深圳看守所的律師被約談後,被迫退出案件,這次是第二名受郭子麟家屬委託的律師退出。有份協助12名港人的本土派人士鄒家成向《蘋果》表示,同一家屬再度委託的律師被迫退,他相信與當事人背景無關,或因當局正式逮捕限期將至,中共也不希望再有律師不斷到鹽田看守所要求探訪。
消息指,這名律師被約談時,對方指是市政法委點名要他退出。據了解,律師正辦理公證書手續,但尚未收到便已曝露身份。他是在早前一名負責香港大學學生郭子麟案的律師被迫退出後,接手案件。
相關方面人士指出,早期未要求辦理公證時,保密功夫做足,未試過在出發前被找麻煩。但現時新接手的律師,連委託書都未收到便已被約談,從接委託的程序就開始逼退,懷疑是在辦公證期間洩露身份。
按照一般程序,在香港辦理公證文件,要經中國法律服務有限公司審核、加章轉遞,知情者質疑,該公司「基本上都是官方的人」。
目前已有六名律師受壓退出代理。
鄒家成向《蘋果》表示,早已對中國司法制度的不合理感到震驚,現時面對當局針對12港人案的打壓手段已沒有特別感覺,但逐漸更了解中共的打壓招數及方法,至於今次為同一家屬再度委託的律師被迫退,他相信與當事人背景無關,或因當局正式逮捕限期將至,中共也不希望再有律師不斷到鹽田看守所要求探訪。
鄒坦言現時跟進工作越來越困難,「(內地)律師唔會無止境(願意參與)」,但家屬也希望繼續嘗試,在內地當局表明會進入下一階段司法程序下,目前所有家屬都會申請「取保候審」。他強調,香港的支援、協助即使並非能立即爭取到12人獲釋,但每一步都是向內地施壓,家屬亦希望盡一切可行方式繼續拯救工作,「每條路線都唔可以放棄」。

●批捕後檢察院可申請延期 港人或被拘留多7個月

根據內地的《刑事訴訟法》,若果檢察院對12名港人批捕後,正常情況可繼續羈押兩個月,但亦可以3次申請延期,意味12名港人最多還可能會被拘留多7個月。
根據內地《刑事訴訟法》規定,在公安機關對刑事案件偵查、拘留、執行逮捕後,將向檢察院呈請批准逮捕。而在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後,再根據偵查結果提出公訴。在正常情況,檢察機關在批准逮捕後,可以將疑犯羈押的期限是兩個月,由逮捕後翌日起計算,如果是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檢察機關可向上一級機構申請延長一個月。
《刑事訴訟法》又規定,若果在延期一個月後,案件涉及重大的犯罪集團,或是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的案件,則可在限期後向省、直轄市的檢察院申請延期兩個月。在這限期屆滿,仍未能偵結的案件,則可再向省、直轄市的檢察院,再申請延期兩個月。
內地律師莫少平接受有線新聞訪問時稱,根據有關規定,這意味12名港人最長可被扣留多7個月,才移送檢察機關決定是否起訴,而他們面臨偷越國(邊)境罪,最高則是判監一年。
《蘋果》記者/有線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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