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一千美元】U2表演過長破宵禁 49人場方遭罰款法律追究

蘋果日報 2017/05/20 06:29

U2宵禁三藩市49人表演超時

愛爾蘭搖滾樂團U2在三藩市聖塔克拉拉(Santa Clara)表演超時一小時,超過該市的宵禁時間。市府對場方罰款1,000美元(7,800港元)之餘,還發聲明說會進一步循法律追究,確保這種情況不再出現。
U2周三在美式足球隊49人負責管理的李維斯體育場(Levi's Stadium)表演到晚上11時,超過該市晚上10時的宵禁時間。49人發言人解釋,U2按時間表應該在晚上10時結束表演,他們不確定為何音樂到一個小時後才停止,但開場表演比預定時間晚了一點。
49人亦說,他們沒有接到噪音投訴,但市長吉爾摩(Lisa Gillmor)表示市府收到許多噪音投訴。在今年較早時,49人在市府會議上要求過讓他們延長表演時間一小時,以防演出超時,但市府領袖沒有答應。
當晚觀眾看到U2表演便陷入瘋狂,而U2主音Bono就繼續帶領樂隊熱情演出,沒見到他看鐘注意時間。49人公關副主席蘭格(Bob Lange)表示:「你能怎麼辦?跟Bono說,是張不想你表演到超過10點鐘。」
美國《三藩市紀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