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氣槍無業男被控 曾接受精神科治療 自言「袋住支槍安心啲」
氣槍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仿製火器沙田
警方去年12月在沙田截查一名無業男,聲稱在其背包內搜出雷射筆及內有鋼珠的氣槍,控以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仿製火器罪。警方指無業男被捕後曾作出招認,但裁判官昨指未能肯定他自願招供,裁定控方不能將其招認口供呈堂。案件今在沙田法院續審,辯方呈上被告2016年精神科會診紀錄,指無業男患有適應障礙、抑鬱症及酒精依賴症。而無業男亦自言由數年前開始不時聽見叫他「去死啦」的怪聲,覺得「袋住支氣槍會安心啲」;而自從帶備氣槍傍身後,他便再沒聽到怪聲。
控罪指被告諸啟邦(23歲)於去年12月10日在沙田好運中心樓層三190號舖「環球匯款金融有限公司」外的公眾地方,攜有一支約21厘米長的氣槍,內有一個含14粒鋼珠的彈匣,以及一支可發出綠色光的黑色雷射筆。被告被控管有仿製火器罪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被告的母親今出庭作供指,兒子12歲時,校方觀察到他行為怪異,例如上美勞堂時用畫筆繪自己的嘴唇,又於廁所內吃飯盒。被告亦曾在家中玩弄正燃燒的紙張,又將食物拋出窗外。被告於2015年負笈英國,卻因於英國機場內喝酒,觸犯當地條例,導致他暫時不能前往英國。及後因經濟問題,被告海外讀書計畫告吹,對他造成極大打擊。
另外,被告就讀中五時,曾走上大廈天台欲跳樓自殺,最終被保安制止。事後被告透露,曾聽到有古怪聲音叫他去死。中六畢業後,被告求職,卻處處碰壁,又抱怨工作辛苦不適應,自言「冇前途、好自卑」。及至2017年,母親打掃被告房間時,發現一個負重的背囊,內裡有一支氣槍,遂問被告氣槍的用途。被告答:「袋住支氣槍會聽唔到去死啦嘅聲,心靈會安心啲。」
被告自辯稱,他曾於案發前1個月在沙田好運中心停車場脱去上衣,遭警察拘捕。警方懷疑被告有精神問題,送院處理。其後被告因本案被捕,遭扣押5個月,其間一直聽到怪聲。懲教署職員認為被告精神有問題,遂送被告往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接受兩天治療。
控方盤問指出,被告雖曾接受精神科會診,但從未有醫生建議他帶備氣槍以令他安心,被告同意。控方又指,被告帶備氣槍的行為並非基於專業醫療意見,被告亦同意。控方要求押後案件,其間就被告的精神科報告索取專家意見。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將案件押後至11月16日續審,並批准被告其間毋須每周向警署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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