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皇發涉嫌漏報買樓利益及「摩貨」圖利,卻以疏忽解釋。很多時,疏忽都不是開脫的藉口。家裏的鋁窗墮街,根據法例,任何人因疏忽容許物件從高處墮下,可能要負刑責。疏忽照顧兒童,更是常見的疏忽罪。
小市民尚且不能萬事以疏忽脫罪,管治全港的政府要員卻可以左一句疏忽、右一句不知情來卸責。真是疏忽嗎?以劉皇發從政的資歷還這樣疏忽,即顯示了差劣的工作能力。但他不用受處分,連調查也不用,世上何來這樣的優差?
當有人質疑劉皇發在獲悉政府穩定樓市措施後大舉入市,他反駁那是「逆向思維和無根據的影射」。所謂瓜田李下,從政者掌管大權,往往要比白紙更白,兼有梁錦松之前車、梁展文事件的可鑑,市民質疑完全是「順向思維」而非不知所云的「逆向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