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黃坤在香港被起訴後,前年2月獲准交保赴台就醫,主腦蔡文力等人掌控黃坤作息生活,同年9月將他從新北新店區住處附近綁走,上銬戴眼罩,載往雲林縣3處地點藏匿,並向家人勒索7,000萬港元。警方事後在雲林縣口湖鄉的空屋拘捕綁匪,救出遭軟禁38天的黃坤。
高等法院認為,蔡文力主導勒贖,贖金高達7,000萬港元,拘禁黃坤期間指示徐立農施虐,判他12年徒刑。
案中另一主腦甘俊松潛逃菲律賓,涉嫌教唆他人犯案,去年11月在菲國落網,被押解返台,他否認涉案,稱出國旅行,對案件不知情,案件仍在審理。值得一提的是,黃坤在台出入低調,綁匪為何得知其住處及作息?東森新聞雲早前報道,有指當地一名記者與主腦甘俊松熟絡,在某次茶敍時漏口風透露黃的行蹤,讓綁匪得以部署綁架。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