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子涉嫌4年前在屯門山景邨,狂刺母親44刀奪命,被控謀殺罪。他被定罪後提出上訴兼勝訴,案件須重審。當他第二次被裁定罪成後再上訴,上訴庭今日裁定他第二次上訴得直,並將案件發還高等法院進行第三次審訊。
上訴人盧俊肇(29歲)被控於09年6月24日謀殺母親。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犯錯,着陪審團毋須考慮上訴人所講,他是受母親的言行刺激下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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