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彥霖死因研訊】驗屍無發現哥羅芳或毒品 化驗師指或有機會腐化過程中流失
陳彥霖死因庭
參與過反送中集會的15歲職訓局青年書院女生陳彥霖,去年9月底離奇赤裸浮屍海面,警方及後指死因無可疑。死因庭今繼續研訊。死因研訊主任早前向政府化驗所索取彥霖屍體毒理測試所涵蓋的藥物與毒品詳細列表,並重召政府化驗師出庭解說。化驗師指檢查彥霖胸腔液樣本後並無發現哥羅芳或毒品,但表明即使化驗沒有結果,亦不代表彥霖死前沒有吸入或使用藥物,例如哥羅芳等藥物或有機會在屍體腐化過程中流失。
化驗師康祐軒供稱,他於9月3日撰寫另外一份屍體毒理測試補充報告。康指在檢查彥霖胸腔液樣本後,並無發現哥羅芳。至於常見濫用藥物類,康在化驗胸腔液、膀胱沖洗液以及肝臟樣本後,亦無發現安非他命、冰毒、搖頭丸、K仔、海洛英、嗎啡、可卡因、大麻、苯二氮䓬、勞拉西泮等藥物。
另外,康亦指出,測試並無發現常見藥物類別,包括傷風藥、消炎藥、止痛藥,以及鎮靜劑、安眠藥、抗抑鬱和抗癲癇藥。
死因研訊主任問康,哥羅芳測試為何只檢測胸腔液樣本。康回答稱一般哥羅芳測試會化驗血液、肺部以及腦部樣本;由於沒有血液樣本,故檢驗胸腔液最能測試彥霖體內有否殘留哥羅芳。
康又指,即使化驗沒有結果,也不代表彥霖死前沒有吸入或使用藥物。他舉例,哥羅芳等藥物容易在人體內流失,或有機會在屍體腐化過程中流失了,而每款藥物逗留在人體的時間均不盡相同。
康續指,若彥霖死前1至2日曾吸入鎮靜劑或安眠藥,毒理測試應可驗出,因上述兩種藥物會留在人體內;而若彥霖死前5日內曾吸入大麻,亦可透過測試驗出。康又透露,沒有列出所有檢測的藥物種類,例如心臟以及麻醉藥物,但已列出大部份常見藥物。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問,氣體類藥物是否僅主要檢驗哥羅芳,康稱是。裁判官續問,有否檢測其他可令人失去知覺或暈眩的藥物,康指曾檢驗俗稱「十字架」的鎮靜催眠藥以及氯胺酮,惟均無發現。
裁判官再問,若死者曾吸入哥羅芳,並達到可致命份量, 毒理測試是否能驗出,康稱是。裁判官續問,是否只需一定藥量便可令人昏迷、抑或要視乎每個人的體質,康答屬後者。
由於陳母今天缺席聆訊,故沒有結案陳詞,而醫管局代表大律師馮國礎亦沒有結案陳詞。死因裁判官將於本周五總結證供並引導陪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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