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黃之鋒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批評控方說法不現實及籠統,更以自己經驗為例,即使同一團體,「要眾志成城,萬眾一心係冇可能」。駱其後在庭外補充稱,他早前到九龍城法院打官司,其間打算到法院外吸煙,被警員勸告離開。原來當日有參與旺角暴動的被告獲撤控,支持政府的團體在庭外示威,但該團體成員就用廣東話或普通話發言而爭執。
駱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眾人物不可獲特別對待。駱以近日處理演唱會取消一事而受公眾歡迎的黎明為喻,若黎明溫和地與警理論,而警員被他人包圍起哄,「唔通黎明都有罪?」駱又稱警方影片可見警員當時按上司要求離開示威區,不能繼續執勤與黃之鋒無關。黃浩銘則指白皮書指法官為治港者這說法是踐踏法治,相信裁判官會捍衞司法獨立。
陳偉業昨被裁定一項阻礙警長何國柱滅火的控罪表證不成立,但他與其餘3名被告共3項阻差辦公罪則表證成立。案件本月23日裁決。
案件編號:ESCC2219/15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