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黃盛娣(音譯)1997年起需持續洗腎,2013年3月2日因腹瀉嘔肚,其女賴許恩(音譯)帶她求醫,當時一姓李醫生診斷為腸胃炎,惟服藥後情況惡化,翌晨再向羅求醫並注射止嘔針。賴當晚約7時半送病人到聯合醫院,確診腹膜炎後於3月5日離世。賴早前作供指曾就患腹膜炎可能性詢問羅,稱羅只着重嘔吐病徵無指示需入院。被告診症記錄指病人沒腹痛或發燒,有嘔吐及懷疑患腸胃炎。專家證人蔡惠宏則指,因病人嘔吐加劇,要全面分析病情,並指一般情況下,一定會寫下建議入院遭拒記錄,以保障自己。蔡又指應觀察病人精神狀態,細閱羅的證供會感到他沒同理心,感受不到病人情況。被告重申有建議寫轉介信及叫病人入院但遭拒,「個女要求打針(止嘔)我先幫佢打」,強調自己建議停藥及入院檢查,又指有懷疑涉腹膜炎,「冇寫低唔代表冇諗過」。
至於為何沒相關記錄,被告辯稱「冇辦法一路睇症一路寫字」,診症完畢才記錄重要事項。控方質問是否故意不作記錄,被告稱是疏忽,「唔係專登咁做」,又指醫生對於一個洗腎病人,不會不懷疑或涉腹膜炎。研訊小組成員佘達明指,醫學院教育最基本要寫下有建議轉介但遭拒,被告承認有疏忽。
當日病人坐在輪椅上檢查腹部,主席劉允怡向被告強調,不恰當檢查會導致不恰當診斷,「有冇老師教你有例外唔使瞓床?」被告答沒有,劉即質問為何當日沒躺着檢查,被告稱見病人很疲倦及坐輪椅,劉指對其做法表示擔心。聆訊明日繼續。
■記者黃翠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