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追數】追收欠繳過路費乏CCTV佐證 大律師:對車主不公平
青嶼幹線收費亭冤枉陸偉雄亂罰款交通基建管理合約有限公司
大律師陸偉雄稱,收費道路的管理公司應查看閉路錄像,以免冤枉車主欠交過路費
青嶼幹線的管理公司回應時指,若有汽車經過收費亭時沒停車繳費,職員會記下車牌號碼及車身顏色等,以便公司向車主發出繳費通知書追收欠款,但追討的過程不會使用收費廣場的閉路電視錄像片段作為證據,因CCTV只作「一般交通監察之用」。但大律師陸偉雄認為管理公司做法「不理想、不公平」,因若僅靠收費亭職員的肉眼及記憶去記下沒有繳費車輛的車牌資料,很容易會因為光線、記憶不清等問題致出錯,致冤枉了無辜車主。
陸偉雄認為應該要有閉路錄像片段配合追款,這對車主較為公道,事實上根據法例,管理公司絕對有權在合理時間內保存閉路錄像,以便向欠繳過路費車主作出追討,故認為管理公司應盡快引入合適的CCTV錄像系統。
陸補充,清晰的收費亭閉路電視錄像除可避免冤枉車主沒繳費,亦有助協助警方調查罪案例如「套假牌」或「影子車(掛上他人的車牌)」。
按現時法例,若車主未有在限期屆滿前按繳費通知書繳交欠繳的金額(過路費),運輸署可作檢控,罪成最高可監禁半年。但陸偉雄認為若車主確認自己是被冤枉,即是不曾忘記繳過路費,則應該堅持不繳費及向管理公司解釋。若無辜車主真的被控也不用擔心,因只要在庭上說出實話,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他相信管理公司需向法官出示確實證據(如閉路電視紀錄),才可把欠款者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