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潘一才(38歲)報稱無業,控罪指他本月1日在油麻地咸美頓街及彌敦道交界襲擊警員姜俊偉、凌永康、袁嘉威及鄧美玲。本案早於本月2日首次提堂,但被告一直留醫,無法出庭。控方指被告有躁鬱症,自本月15日起入院,接受強制入院令。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以待索取精神科報告,判斷被告是否適合答辯。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否認患有躁鬱症,反對控方索取他的精神科報告,「我冇精神病,攞報告嚟做咩?」他又自言:「俾警察打跛咗隻手,之前要做手術。」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最終將案件押後至下月4日再訊,其間被告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案件編號:KCCC511/20
■記者袁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