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涉披露警司游乃強受廉署調查 獲准保釋明年再訊
林卓廷游乃強
林卓廷庭外形容自己的罪名是「鍥而不捨去追究7.21警黑勾結」。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指去年底至今年7月間,三度透露負責調查去年7.21元朗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市民事件的警司游乃強疑正接受廉署調查。林卓廷今早被廉署人員上門拘捕,並控以三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案件即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再訊,並批准林卓廷繼續保釋。
被告林卓廷(43歲)報稱區議員,控罪指他於去年12月30日、今年1月21日以及7月16日,明知或懷疑就一項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II部所訂罪行的調查正在進行,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向公眾或部份公眾披露該調查的人的身份,即游乃強。
林卓廷今獲黨友兼律師何俊仁代表。何表示未獲控方提供進一步資訊,故此申請押後案件,以便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錢禮押後案件至明年3月9日再訊,林卓廷獲准以現金2,000元保釋外出,其間不得離港、須居於報稱地址,以及在更改住址前通知警方。
林卓廷庭外形容自己的罪名是「鍥而不捨去追究7.21警黑勾結」,但他不會屈服,又批評廉署至今「一個黑警都冇起訴,反而起訴投訴人,起訴個傷者」,質疑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和廉署重新演繹《防止賄賂條例》。他表示今次不會是最後一次遭受政治檢控,但他和家人已做好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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