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鏡頭於廁所偷拍繼女逾年繼父今判囚10個月

蘋果日報 2016/07/06 06:00

繼父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偷拍繼女

與妻子及兩繼女同住的59歲繼父,自2014年4月起,偷偷將攝錄機放於浴室的廁所泵把手上,偷拍當時14歲繼女洗澡。直至去年7月繼女洗澡後在浴室跣倒,意外發現該攝錄鏡頭,事件始被揭發。繼父早前在裁判法院承認20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今求情透露,犯案後期偷拍已成習慣,故偷拍後已沒有查看片段,並指已搬離家,事件令他失去工作及家庭,現他只關心繼女的成長,並慶幸得悉事件對繼女影響消卻,正重過正常生活。

裁判官在判刑時指斥,被告違反誠信,對繼女造成長期心理傷害,令女童置身不安全的地方,被告所受的是咎由自取,但考慮到被告初犯並有悔意,重犯機會低,判被告入獄10個月。

感化官於報告中提到,被告表現不合作、刻意安排子女洗澡的次序令自己容易犯案,而且在看罷偷拍片段後,只將部分片段刪除,其他留作日後用途。辯方今解釋,被告只是不欲感化官接觸其上司及兄弟,免得令事件進一步曝光後影響繼女、因女兒洗澡需時一逾句鐘,故他先安排其他子女先洗澡,他又否認有意將沒有刪除的片段作日後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