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一 :黃先生向本報表示,去年七月於旺角彌敦中心聯通駕駛學校報讀輕型貨車駕駛課程,費用三千八百元,包括二十六堂路面駕駛實習,路試安排於今年一月底。
黃先生上了六堂後,他見教車師傅經常遲到,一次更曾遲到四十五分鐘,又於教車時段內不斷傾電話,遂要求更換教車師傅。
聯通駕駛學校起初答允再作安排,但其後又聲稱「安排唔到」,經一番擾攘,至一月二十日,即距離其考牌日尚餘十天,校方才答允安排另一師傅給他,否則只會向其退回尚未上課的費用,共三千零八十元。
可是最終校方既未能安排師傅,也沒有退款,黃先生只好被迫向運輸署申請將考牌日期延後,但他恐怕所付學費難以追討,他懷疑「間學校存心呃人」!
多付三千元應試
投訴二 :梁小姐姊妹兩人去年七月於元朗中心聯通駕駛學校,報讀輕型貨車駕駛課程,兩人分別繳付三千八百元學費。去年十一月初,兩人已要求校方安排學車,但校方拖延至十二月才作安排,兩人學了十小時後,教車師傅指校方一直未發薪給他,所以「唔會教落去」,除非他們另外繳付學費才會續教。他們向校方投訴,負責人表示會「自己親自教」,但最後也託詞拖延。
學校淨係識收錢
梁小姐稱:「我哋另外畀咗三千蚊學費,至可以如期應試,間學校淨係識收錢,置考生於不顧!」她已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
本報聯絡到梁小姐的教車師傅,他表示:「係聯通叫幫手教車,但最近收唔到錢,所以唔會教落去。」
本報亦致電聯通負責人吳先生,他表示會與消委會研究如何安排,有結果會告知本報,但此後即無法與他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