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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司涉襲同袍罪名不成立 官指被告及多名警務人員證供不可信

蘋果日報 2018/09/06 14:57

王啟忠觀塘警署警司

觀塘警區前助理指揮官(刑事)警司王啟忠涉在聖誕派對中,被指向在場女警攬腰掃背,又涉襲擊一男一女同袍,遭控兩項普通襲擊罪。經審訊後王雖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但明言包括被告在內的多名警務人員證供不可信。裁判官直斥被告證供不可信、不可靠;同時質疑遭攬腰女警隱瞞對王行為的反感,直指她對攬腰不反感的說法不合理;至於出庭力挺上級、稱遭王拍心口是讚賞的男督察,同樣遭裁判官質疑不可信,沒將所有案發經過道出。
49歲被告警司王啟忠被指於2016年12月14日在觀塘鯉魚門道9號觀塘警官餐廳內,先後襲擊高級督察張兆朗及女督察鄭婉文,至今年2月25日被拘捕。王脫罪後沒申請訟費,散庭後則與支持者開心握手,言談甚歡。
證供顯示案發當晚大約8時半,被告左手拿着酒杯走向女督察甄皓妍,用右手攬住甄腰部,甄扭腰欲擺脫,被告用右手拍打甄背部兩下。
不排除被告誤會事主同意拍背屬社交行為
事主張高級督察與另一名男督察林豪華見狀,上前分隔兩人,此時被告拍打張的背部,令他瞬間感到刺痛,又拍打林的腹部。裁判官指張在口供中自言「深信王警司受節日氣氛加上酒精影響下,作出一些過量的身體語言……相信王警司並非存心襲擊本人」,不排除被告錯誤相信張是同意他拍背的社交行為;再者當時是聖誕晚宴,氣氛歡愉融洽,控方沒向張查問拍背與他分隔被告和甄有否關係,未能證明被告有襲擊意圖。
至於第二項襲擊控罪,事主鄭督察稱當時一度拉開遭攬腰的甄,及後當她抽中獎欲上前領獎時,被告突從人群中走出來,揮拳「嘭」一聲擊中她腹部,她感劇痛十多分鐘,其後再「陰陰地」痛了約兩小時。裁判官指認為鄭對傷勢的描述「意外地迂迴及不明確」,不可能受襲後仍能強忍痛楚上前領獎而不被察覺。反之,負責抽獎的辯方證人稱當時沒看見襲擊事件,揚言若有發生任何襲擊行為他理應會目擊,此點令鄭的證供構成疑點。
女督察直言對被攬腰感唐突
案中另一主角甄皓妍的證供,裁判官指女性腰部是敏感部位,即使是警務人員、或隔著衣物遭攬腰仍會感到不快,沒證據顯示被告和甄相熟、沒證據顯示甄性格開放,且她更直言感到唐突,認為她稱沒因攬腰而感不快不合理,作供時隱瞞對被告行為的反感。
至於有份分隔被告和甄的林督察,裁判官指他清楚描述當時他們一行5人位置,卻唯獨不記得受襲的張位置,並不合理;裁判官亦不接納辯方稱拍甄背是嘉許、拍林背是稱讚、拍張背是打招呼的說法;而被告稱失平衡襲擊鄭的說法亦不符證人描述。
審訊期間被告辯稱當晚向男高級督察拍背只是友善而熱情的社交動作,並非因對方事前曾阻礙他與另一名女督察傾談。至於他被指襲擊另一名女督察,王自稱只因失平衡而與對方「撞埋一舊」。
【案件編號:KTCC1273/18】
記者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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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王啟忠被判無罪(李家皓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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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王啟忠(李家皓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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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督察甄皓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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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林豪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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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督察張兆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