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大姆指餐廳後未獲食環發牌 餐飲公司控創富加盟虛假陳述
大姆指餐廳創富加盟翠悅飲食有限公司
餐飲公司去年11月與持大姆指餐廳商號的創富加盟簽訂特許經營合約,餐飲公司指對方承諾會協助經營者建立及營運餐廳,包括裝修建議,惟最終餐廳未能取得食環署發牌須結業,餐飲公司入稟高院指創富加盟虛假陳述,向創富加盟及其大股東追討800萬元損失。
原告翠悅飲食有限公司,控告創富加盟有限公司及其大股東鄭連孝(譯音)。據原告透露,去年11月跟被告簽訂特許經營合約,於將軍澳翠林商場開設大姆指餐廳,合約訂明被告會協助經營者建立及營運餐廳,包括裝修建議。而簽約前被告聲稱原告的店在簽約後第13星期可取得臨時食肆牌照,6個月內可獲正式牌照,並聲稱餐廳選址理想。
惟最終食環署指餐廳的逃生安排不達標而拒絕發牌,今年6月餐廳更因無牌經營被罰款1.5萬元,最終餐廳在上月結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