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多個網上討論區,均有將部份報章的網上新聞或圖片複製至討論區內供網友瀏覽及討論,不過,部份網站昨天提醒網友勿再將報章新聞複製至網站內,否則後果自負,若遭人控告侵權,會即時將張貼者的資料提供予警方及海關。
對於海關今次的行動,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表示,其實自07年《版權(修訂)條例》後,在網上張貼複製的報章新聞已屬違法,「唔係複製幾多份先至犯法,係一則新聞都可能會犯法。」他說,即使張貼者註明來源都不代表合法,必須要得到版權人的同意才能刊登,「除非你將成段文章嘅字眼改過晒,登出來討論先至得,如果原文照錄一定唔得。」黃國桐說,相信是有版權人投訴,海關始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