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距離。每個地方都有不同的人與人之間的距離的度量衡標準。北美洲的人隔得很開,在街上走路時,還有十多個身位才碰頭,老外已一早閃身避開。香港人的人與人之間的距離較中庸,擠公車時不算,在街上走路時,往往在將碰未碰時就會閃避,確保兩個陌生人不會有身體接觸。除非在極擠擁的環境,否則大部份香港人都會捍衞自己一點的私人空間。但在內地,大家對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很掉以輕心,在街上走動時,迎面來了一個壯漢,要不是自己急煞掣或掟個靚彎,壯漢會沒事人一樣的碰上了你,然後又沒事人一樣的離開,不是他沒有禮貌,他只是覺得真的沒事發生。曾經試過排隊付帳,後面明明沒別人排隊,但身後那位老兄卻是小腹碰屁股的緊貼着我,不衞生之餘,核突之至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