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球會總支出最高限額12億人民幣(下同‧約13.8億港元)(2019年)、11億(約12.7億港元)(2020年)、9億(約10.3億港元)(2021年);
●中超球會投資人注資限額為:6.5億(約7.5億港元)(2019年)、5.5億(約6.3億港元)(2020年)、3億(約3.5億港元)(2021年);
●中超球會薪酬比例:65%(2019年)、60% (2020年)、55%(2021年);
●國內球員薪酬最高(不含獎金)不超過稅前1,000萬元(約1150萬港元),參加2019年亞洲杯、2022年卡塔爾世界杯預選賽的國腳可提高20%。
●關於獎金方面,足協設有最高限額:勝出亞冠單場獎金600萬元(約690萬港元),平手200萬元(約230萬港元);中超勝出300萬元(約346萬港元),平手100萬元(約115萬港元)。而上賽季的引援(外援)調節費將繼續執行,即中超、中甲俱樂部引入外籍球員資金支出不超過4,500萬元(約5,190萬港元)/人次,引入國內球員資金支出不超過2,000萬元(約2,300萬港元)/人次。對於2018賽季處於虧損狀態的俱樂部將收取等額的引援調節費,處於盈利狀態的俱樂部不需要繳納引援調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