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直擊】涉霸官地村屋只剩半間 地政要求月底前清拆 業權人:到時喺度露宿

蘋果日報 2017/09/13 00:01

僭建申訴專員地政總署崇山新村霸官地

被指違規僭建及霸佔官地的村屋位於元朗崇山新村56號,《蘋果》記者昨晚到訪涉事村屋,土地持有人林月娣及丈夫陳先生受訪時稱,早於2005年以約70萬元購入該幅土地連村屋,一家七口居於兩層高村屋,靠務農維生。陳指地政總署要求他們月底前清拆違規村屋,直言將無家可歸,又無能力租住私樓,「到時咪喺呢度露宿」。
現場所見,被指霸官地的有一幢兩層高村屋,每層約400方呎,另有逾千方呎花園及3萬多方呎農地作耕種用途。涉霸官地的林女士及丈夫陳先生昨稱,早於2005年從親戚手中,以約70萬元購入該幅土地連村屋。
陳直言,過去兩年不時有人投訴其霸佔官地及阻塞道路,他早年曾向城規會申請在農地上建村屋但不獲批。早前更已清拆霸官地的80呎部分村屋, 室內只能用木板暫時圍封。地政總署更要求本月底前清拆餘下違規建築物,陳坦言將無家可歸,又無能力租住私樓,「到時咪喺塊地露宿」。
翻查土地註冊處紀錄,崇山新村56號的地段80年代由張姓家族持有,至1993年以15萬元售予林正才,即申訴署報告中的業權人A;林於兩年後以65萬元將已建屋的地皮轉售予梁偉康及陳佩思二人,二人在2005年以67萬元再轉售予現業主林月娣。
根據紀錄,林月娣在去年及今年的8月先後兩次就非法佔用政府土地上庭;而在去年11月,城規會接獲在上址建村屋的規劃申請,圖則顯示申請人有意將村屋完全「移至」私人地段內,不再佔用官地,但申請人最終自行撤回申請。
記者 張家豪、林偉聰、譚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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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丈夫陳先生。(張家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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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早前已清拆霸官地的部分村屋,包括廁所及樓梯。(張家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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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早前已清拆霸官地的部分村屋,室內暫時只能以木板圍封。(張家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