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任主任裁判官馬保華在庭上讀出控方案情,指案發當日早上約7時半,被告與死者賭博完畢,正在回港途中。其間有身在七樓的女乘客,目睹有人將一名看來已不省人事的女子推落大海,立即通知保安員。
保安隨後截停被告,發現他衣服上沾有血迹。被告企圖離開現場不果。至早上8時45分,消防在海中尋回死者屍體。警員到場拘捕被告。
被告向警員透露,死者在內地正攻讀博士學位,曾經數度表示想自殺,又謂死後欲海葬。案發時,死者打算自殺,被告打暈她阻止。死者跌在圍欄附近,不省人事。被告看見死者模樣,以為她已喪生,遂將她推落海,圖完成她的遺願。
辯方表示,被告在內地有一名9歲兒子,由保母照顧。惟被告現正還柙,未能準時向保母發放薪金,希望法庭批准被告於拘留期間,致電叔父代為安排,獲裁判官批准。
案件編號:KTCC5596/10